上海催债:什么情形下欠条无效
一、什么情形下欠条无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首先,若欠条所载明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并且这些强制性规示例身足以导致民商事法律行为无效;
其次,若欠条的表述有违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风俗原则,同样可能致使其效力受到质疑。
最后,如果欠条表明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存在着恶意合谋,企图借此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那么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这款欠条将被视作无效。比如,假设某款欠条是通过欺瞒、恐吓或是利用另一方的困境,诱使对方在非自愿状态下签署的,则依照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来看,这一欠条恐怕也难以逃脱被视为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命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什么情形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
在夫妻签署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之后,若尚未办理离婚手续,则双方有权就财产分配事宜重新展开磋商,亦可选择通过诉诸法庭寻求解决途径。依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之相关规定,当事人于缔结离婚协议或限定到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期间所达成的财产及债务处理方案,若最终未能解除婚姻关系,其中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视为该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暂时失效,并需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与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判决。在夫妻协议离婚后,如有一方对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感到不满,要求撤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什么情形下讨债公司不能会见
在以下各类情形之中,讨债公司可能无法顺利完成会见任务:首先,涉案信息涉及到国家机密的事件,属于正在进行中的侦查阶段且未经获得该阶段的专业检查机关的批准,讨债公司无权进入和亲自会见罪犯。其次,假设事件处理过程尚处在侦查阶段,而该类会面可能对公安机关的原有工作流程产生干扰,甚至可能导致事件的核心信息泄露,因此在此情况下,讨债公司也无法进行会见。再者,如果罪犯本人并未提出会见讨债公司的请求,那么讨债公司也无法进行会见。最后,如果讨债公司本身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并已经受到相应的制裁,那么他们的会见权利也可能会受到限制。然而,我们必须强调的是,法律确实保护了罪犯以及被告在接受讨债公司帮助方面的权利,对于限制会见的情况,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审批程序,以避免这些权利被不当地剥夺。
欠条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社会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存在恶意合谋损害他人权益,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一百五十四条,视为无效。如欺诈、恐吓或利用困境签署的欠条,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
上一篇:没有借条能要回来吗
下一篇:上海催债:担保人可以告债务人吗